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:卢文刚)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,强化法律法规的震慑和引导,笔者近日获悉,越城区城管执法办公室(以下简称越城区城管办)将针对2025年后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疑难问题,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,已查处多起各领域综合执法申请。案件依法处理。通过“以诉讼释法、以制裁促改革”的方式,将法治精神融入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,为鄂城区质量发展筑牢法律屏障。
从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,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。法师公共设施。此前,一家劳务公司在鄂州市江碧路作业时,因操作不规范导致燃气管道损坏,周边10多个小区、5000余名居民、30余家餐饮客户不得不断气,严重影响了当地生产生活秩序。经调查核实,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城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依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。他告诫多家建筑企业要“严格执法”,规范工作流程,切实保障城市设施安全和公共服务。
在解决房地产问题方面,我们依法规范房地产服务秩序。其中,“拒绝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“搬迁”是很多小区业主面临的“令人担忧的问题”。这不仅阻碍了新的物业服务的进入,还直接扰乱了业主的正常生活。位于鄂州市武昌大道的一小区,即使在业委会依法发出疏散通知后,物业管理公司也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疏散,严重影响了后续物业服务的提供。根据《湖北省房地产服务管理条例》第49条,鄂城区城管局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对房地产公司提起法律诉讼,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,以促进房地产服务“平稳过渡”,保护业主合法权益。
为保护城市绿地,警方严格监管绿区违法行为和破坏行为。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品质的重要手段,不能随意破坏。此前,肖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曾在朱家湾高速公路旁的街道上修剪树木。鄂州园林中心发现后第一时间移交线索。警方和当地居民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非法活动。经调查,确认违法行为明显。该法违反了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依据条例相关规定,对肖先生处以罚款1800元。该团体展现了保护城市“大绿色”的决心,用“小例子”诱导公众自觉关心城市绿化成果。
当我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,执法部门对建筑工地的粉尘污染进行监管。在凤凰路工地作业过程中,北京建筑劳务公司未严格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,未采取有效的冲洗地面、清洁车辆、覆盖裸露地面等扬尘防治措施。施工期间扬尘扬起,不仅影响周围空气质量,还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行动造成损害。造成负面影响。经查,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。鄂城区城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问题后,迅速开展调查、取证,并按照规定采取了处理措施。法律。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,涉案公司受到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此次处罚,既严厉惩治违法行为,又起到警示作用,帮助各地继续打好大气污染攻坚战,切实保护蓝天碧水。
从筑牢招标投标防线的角度,严惩泄露招标数据库等违法行为。工程招标领域的公平公正是维护市场秩序、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。此前,中铁集团员工夏某某、蒋某某违反保密规定,在招标过程中未经许可向他人泄露招标基本信息。随后,该案移送越城区检察院进一步侦查。两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。为严格执法,维护招标领域公平竞争环境,保障土木工程施工领域健康发展,渝区城管局鄂城依据法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对夏某某、张某某各处以2万元罚款。
下一步,鄂城区城管办将继续深化“以例讲法”工作,围绕城市管理主要领域和群众诉求,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提高法律传播精准度,用法治的力量促进辖区城市环境更加优美、社会治安更加良好、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安全。